《“杀人优越权”:暴力合法化的伦理困境与历史批判》

“杀人优越权”这一概念直指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悖论——当权力以“正义”“秩序”或“种族优越”为名,将暴力行为合法化时,个体生命如何在制度性杀戮中被剥夺尊严?从古代君主的生杀予夺,到殖民时代的种族清洗,再到现代极权主义下的系统性屠杀,所谓“优越权”往往成为统治者合理化暴力的工具。《“杀人优越权”:暴力合法化的伦理困境与历史批判》-杀人优越权

这种权力的本质是去人性化的。纳粹德国以“优生学”为名对犹太人实施灭绝,卢旺达大屠杀中胡图族对图西族的“蟑螂”污名化,皆揭示了“杀人优越权”背后的意识形态操纵:通过将特定群体定义为“低等”或“威胁”,暴力被包装成“必要之恶”。而更隐蔽的,则是当代司法系统中死刑的争议——当国家垄断暴力执行权,其伦理边界何在?杀人优越权

历史反复证明,任何自诩“优越”的杀戮权终将反噬社会契约。若生命价值可因权力意志被量化,则无人能确保自己永远不在“劣等”之列。解构“杀人优越权”,不仅需批判权力滥用,更需追问:一个文明的社会,能否真正在不剥夺他人生存权的前提下,维系自身的“优越”?答案或许藏在对平等生命权的绝对坚守之中。《“杀人优越权”:暴力合法化的伦理困境与历史批判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