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他乡,挺好的
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,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三分。母亲发来一条语音,我点开,听见她压低了声音说:“囡囡,今天冬至,你吃饺子了吗?”
我盯着屏幕看了三秒,然后打字回复:“吃了,妈。猪肉白菜的,可香了。”
发完,我抬头看了一眼面前那碗泡面。红烧牛肉味,刚泡上,热气正往上蹿,模糊了眼镜片。其实楼下就有家东北饺子馆,但今天加班到十点,回来路上它已经关门了。我没告诉母亲这些。就像她也没告诉我,她发语音时声音里的鼻音,是刚哭过,还是感冒了。
这是我来这座城市的第四年。
四年前,我拖着行李箱走出火车站,被人流推着往前走,抬头看见那些高耸入云的玻璃幕墙,觉得这座城市像一只巨大的、沉默的兽。我住进一间十平米的次卧,窗户朝北,一年四季见不到阳光。隔壁住着一对情侣,常常在深夜吵架,摔东西的声音隔着薄薄的墙壁传过来,像打在我心上。
那时候我常想,为什么要留在这里?
是因为老家没有合适的工作吗?是因为不甘心吗?还是因为,每次打电话回去,父亲那句“在外面混不下去就回来”里,藏着的那一点小心翼翼——我不想让他说中。
有一年冬天,我丢了工作。没敢告诉家里,每天照常早出晚归,去图书馆坐一整天,投简历,改作品集。傍晚出来,天已经黑了,风灌进领口,我站在天桥上,看底下车流如河,尾灯连成红X 的线。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这座城市里一颗被拧松的螺丝,随时会掉下去,无声无息,没人会注意到。
可也偏偏是那天,我在天桥上遇见一个卖花的老奶奶。她推着一辆小车,上面摆着几束蔫了的雏菊。她看见我,笑了笑,说:“姑娘,买束花吧,最后几束了,十块钱都拿走。”
我买下了那束花。回到出租屋,把它们插进一个矿泉水瓶里,放在窗台上。第二天早上醒来,看见阳光居然斜斜地照进来了——原来冬天也有那么一小会儿,阳光会拐个弯,照进我这间朝北的屋子。花在阳光里,居然慢慢挺直了腰。
后来我找到了新工作。再后来,我搬了家,换了一间有阳台的房子。阳台上养了一盆茉莉,夏天开花的时候,满屋子都是香的。我学会了做几道菜,虽然比不上母亲的手艺,但至少不用顿顿吃泡面。我有了几个能约出来吃饭的朋友,我们会在周末的晚上,找一家小馆子,喝点酒,说些有的没的。
母亲还是会在电话里问:“什么时候回来?”
我说:“过年就回。”
她说:“要不回来吧,家里也挺好的。”
我说:“我知道。但我在这里,也挺好的。”
这句话不是逞强。我是真的觉得,挺好的。
挺好的,不是说生活有多容易。房租会涨,工作会累,地铁会挤,偶尔还是会一个人吃泡面。但挺好的,是说我在这里,慢慢长出了自己的根。哪怕这根扎在水泥地里,扎得辛苦,但它是我的。
前几天,我在整理旧物时翻出刚来这座城市时写的日记。第一页上写着一句话:“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,但我想试试。”字迹有点潦草,像是匆匆写下的。我看了很久,然后把日记本合上,放回箱子里。
窗外,这座城市正在亮起来。万家灯火,我是其中一盏。
我拿起手机,给母亲发了一张照片。是阳台上那盆茉莉,开得正好。
我打字:“妈,你看,我养的花开了。”
她很快回复:“真好看。你那边天气好吗?”
我说:“好。挺好的。”
是的,我在他乡,挺好的。
不是一切都好。是想念的时候,知道有人在等;是辛苦的时候,知道路是自己选的;是偶尔抬头,看见月亮的时候,觉得它和故乡的月亮,其实也没什么不同。
挺好的。是终于可以对自己说,我在这里,活着,爱着,努力着,也慢慢成为了自己。
而故乡,就在身后。不远不近,像一盏永远亮着的灯。我知道它在,就已经很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