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人出庭作证时,如果其证言与先前在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不一致,法庭应当如何处理?
根据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不一致,且能作出合理解释,并有其他证据印证的,法庭应当采信其当庭证言。若证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,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,法庭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。法庭在审查判断时,会综合考量证言不一致的原因、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、证人的作证能力及是否存在外界影响等因素,依法独立判断其证明力。
根据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不一致,且能作出合理解释,并有其他证据印证的,法庭应当采信其当庭证言。若证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,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,法庭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。法庭在审查判断时,会综合考量证言不一致的原因、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、证人的作证能力及是否存在外界影响等因素,依法独立判断其证明力。